工伤认定应当向 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大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建议您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先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