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审批表的填写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的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编号。
文号的形式建议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简称+(年份)+序号。
序号的编写方法有两种:一是全单位统一编写;二是分部门编写。
案件来源包括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系统报警等。
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
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自然人填写全名。
在“当事人基本情况”一栏中填写当事人的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适用于单位)或性别、年龄(适用于自然人)。
案件名称应具备唯一性,反映案件的基本性质,包括违法主体、案发时间、案件性质、后果等。
例如:“XX公司2月6日重伤事故行政处罚案”。
载明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当事人、初步证据。
涉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具体条款等内容。
依据相关规定案件还应载明程序性立案依据。
列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并具体到法律法规条、款、项、目。
由受案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同意”或者其他处理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注明两名以上承办人员建议立案的意见。
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立案的意见。
法制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
案件审核、审批事项的填写应明确具体意见,如建议进一步核实、建议立案调查、建议不予立案等。
审批意见一般有两种表述:同意立案,由xxx主办,xxx承办(协办);同意立案调查,本案自20xx年x月x日起立案,由xxx主办,xxx承办(协办)。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受案审批表的填写规范、准确,便于后续案件处理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