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性质是指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相对完整的权利,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出让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房产证权利性质通常登记为“出让”。
具体来说,土地出让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通过土地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由土地使用者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通过招标方式,邀请具备条件的土地使用者进行投标,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通过拍卖方式,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与出让相对的是划拨,划拨土地一般是免费或者支付少量补偿后取得,通常用于公共利益或特定用途,在转让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因此,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相较于划拨土地,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市场价值,但同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