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过继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
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明确被过继人的权益保障、抚养责任、继承权等相关细节。
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确保收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过继后,依法办理户口登记,明确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若涉及法院审批,则需要向法院提交过继申请,并附上过继协议和其他相关证据,取得法院准许。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交其他必要材料,如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证明、残疾状况证明书等。
总结来说,过继需要当事人签订收养协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接受收养评估,并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