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状态,主要包括:
1. 在先商标:
在先申请的商标
在先注册的商标
特定主体的在先未注册商标
在先使用的商标,包括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2. 其他在先法定权利:
著作权
专利权
姓名权
肖像权
企业名称权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包装装潢使用权
地理标志权
特殊标志权
奥林匹克标志权和世博会标志权等
保护在先权利的目的是确保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商标局可能会驳回申请,或者提出异议,甚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