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和买卖三种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添加配偶姓名。需要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非婚姻存续期间: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通过赠与的方式更名。
非婚姻存续期间:包括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之间的赠与。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赠与人和受赠人需签订赠与协议,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办理赠与公证。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
有房有贷:若房屋贷款未还清,需先还清贷款后再进行更名。或者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为赠与房屋价值的1%。之后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受赠人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通过房屋买卖交易,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办理流程包括: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携带协议、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改名申请,进行审税并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发放新的房产证。
如果房产所有权人已经过世,亲属可以进行房产继承登记,以便合法继承房产。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手续。
建议
婚姻存续期间:直接添加配偶姓名较为简单,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非婚姻存续期间:考虑赠与或买卖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房屋情况和双方意愿决定。
继承:需遵循继承法律法规,确保合法继承房产。
建议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