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后迁回本地的步骤如下: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其参保单位或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这一步骤是确保参保人员在异地的医疗保险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为后续转回本地打下基础。
转出地在参保人员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后,需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异地参保凭证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参加医疗保险的证明,也是转回本地时的重要依据。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这一步骤是参保人员在本地重新建立医疗保险关系的关键环节。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受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该联系函是两地经办机构之间沟通的重要文件,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能够顺利转移接续。
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后续将有两地社保局进行转移交接,个人可以登录转入地的官方网站查询转移结果。如果审核不通过,可能需要向社保局电话咨询,可能存在需要补交调整比例的缴存差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