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医务人员需向患者充分说明医疗行为的风险、预后及替代方案等信息,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支持。
在诊疗活动中,应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对于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在特殊情况下,如尚无有效或更好治疗手段时,医师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但必须取得患者的明确知情同意。
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保密义务和保护义务。
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
劳动者在就业选择时,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及个人情况等。
这些告知义务旨在保护各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和利益,确保医疗活动、合同履行和就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