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扣3分的情形主要包括:
驾驶上路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以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