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语境中,“当事人”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含义,具体如下:
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等。
主要指原告和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调解书约束的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总结:
广义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狭义当事人: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
这些定义和分类有助于明确不同诉讼阶段和类型中当事人的角色和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