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 属于事业编制。具体来说,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人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但其中部分人员可能属于参公人员。
劳动监察大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包括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虽然部分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可能参照公务员管理,但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是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务员没有区别。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主要是事业编制,部分人员可能为参公人员。